三、錯誤的防身觀念
這次的攻擊事件後,許多電子平面媒體、網路社群會提供一些防身自救的技巧,因為事關民眾生命安全,在此必須指出其中許多是錯誤的觀念。而握有合法使用武力的軍警司法人員,也應該瞭解正確的防身觀念,跟民眾宣導時避免誤用。
(一)「可用隨身原子筆去刺歹徒手臂或直接刺殺對方頸動脈」:用筆去插對方身體,看似隨機應變,但其實嚴重忽略戰略、戰術、心裡等層面,對於一般民眾而言,兇手鄭捷殺紅眼持刀向你逼近,有多少人可在極短時間找到筆,剛好手上有筆者,有多少人有膽識插向歹徒,大多數人遇到瘋狂殺人者,其實只會手軟腳軟、不知所措、本能掙扎或四處逃竄,有能力以筆對刀嗎?拳諺:「一膽二力三功夫」,任何招式或攻擊對方要害的觀念,都不應忽略「膽識」的先決要素。對方想瘋狂殺人,你只想趁機逃命,兩者的膽識一差,所謂的防身術當下便都施展不出來。武術家當然膽識較高,但會不會因手上有筆便用筆去刺持刀者,仍必須看情況,也許有的會用,但以本人的第一考量,若無長武器在手,仍會選擇空出雙手,想盡辦法讓對方刀子脫手,對方刀子脫手便跟一般人無異,拳打腳踢或眾人圍毆便可輕易解決。
(二)「可用後背包藉身體旋轉力量打掉歹徒刀子」:不管是對一般民眾或武術家都很難用的動作,首先必須背包重量夠不能太輕,但重量夠的話,一般民眾要大動作轉身,讓背包產生離心力旋轉加大力量便困難許多,而武術家用此動作會冒很大的風險,因為轉身看不到對方,等於讓出背部,實為武術家大忌,若一擊不中,對方必定馬上抓著背包砍殺後腦或其他部位,實在是不建議的動作。有背包請用本能方式正面抵擋歹徒的刀即可。
(三)「若遇砍殺,可以像拳擊一樣雙手護住頭胸保命」:這個動作沒有意義,拳擊以雙手護住頭頸,可以擋住對方拳頭直接打到身體,但刀刃無法以此方式擋,兇手仍可捅你腹部,穿過護手刺你胸部,或劃傷護手再要你的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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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)「若遇歹徒持刀,要繞圓閃避……後退以側站方式……攻擊歹徒要害」:
繞圓閃避應是技擊場上的觀念,但捷運車廂空間小,不適合繞圓,且若能閃避,建議直接加速跑開遠離歹徒。
而以側站方式,也是技擊場上的觀念,減少對方攻擊面積,並以後手後腳蓄勁攻擊,但持刀者可攻擊側站者的部位仍多,且側站者較難抓扣持刀者。
攻擊對方要害觀念雖正確,但若僅上過短時間防身術課程,很難有膽識及現場施展的能力,以現場的壓力氣氛加上攻擊要害必須在極短時間完成,動作是否能確實到位頗有疑慮
四、正確的防身觀念
(一) 跑:在捷運車廂遇到瘋狂殺人犯,當然就是跑,跑向前後車廂,不管如何,只要撐過幾分鐘,車門一打開往外衝就得救了。
(二) 用長武器:拳諺「一吋長一吋強」,武器長者佔優勢,且能增加與歹徒間對峙的距離,面對持刀歹徒,若要對抗,第一件事便是找尋長度超過對方刀子的物品當武器,捷運上可以取得的便是雨傘,以雨傘揮打對方手腕,讓對方刀子脫落,或直刺對方喉嚨。喉嚨很脆弱,裡面是氣管和食道,一旦刺中,會帶來很大的疼痛感及呼吸困難。雨傘平常便可試揮,便利商店的便利雨傘因傘骨過軟,一揮即斷,便不適合作揮擊動作。
(三) 用防身噴霧器:噴霧器的價格低,攜帶方便,使用不需力量,女生即可使用,對膽識的要求也較低,噴霧器的效果可拖延對方半分鐘以上,民眾可趁亂逃命。電擊棒因需近身,較不建議一般民眾拿來正面對抗持刀歹徒,電擊到對方身體時,恐也會同時中刀。
(四) 空手對抗:若要空手上去對抗,因為對方持刀的高危險性,並不建議若有非上不可的理由,或有極強烈的道德感,願意犧牲性命保護眾人,建議可約定身邊3-4人集體撲上(風險是有人臨場退卻),一人用兩手抓對方持刀手臂,另一人抓另一手臂,其餘則拳打腳踢,幫忙架住或扣住對方,則有制服對方機會,但過程若對方亂刺亂揮,則志願者當然還是可能會受傷死亡,只是此番扭打或可減少後面的傷亡。若是衝上前的人,用隨身背包或硬物正面拍、打、撞對方手上的刀,或是拿雨傘亂戳,則勝率比空手更可大增
五、受過武術訓練者的攻擊方式
(一) 跑:若判斷凶險過高,自身功力不足,則即使練過武術仍建議跑。
(二) 雨傘:若有雨傘可使用,則除了揮打歹徒手臂及刺喉嚨,以受過武術訓練者的膽識及準度,可直刺其眼部,或者打開傘,趁傘面遮住歹徒視線剎那,踢撩陰腳攻擊對方下體,或掃堂腿掃倒對方,對方一倒地則趁勢攻擊要害。
(三) 擒拿:若最逼不得已需空手上前,則善用擒拿手法,擒拿應用的技藝非常精微,有興趣者可請教各傳統武術界的老師們。